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惊厥的药物的注意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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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儿惊厥之后难免要治疗,治疗时多的就是使用惊厥药物,那么小儿再使用惊厥药物的时候应该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?让成都军盛医院的专家给我们讲解一下。

  1.间歇使用抗惊厥药物

  即平时不用药,只在每次患发热性疾病的初期,当体温升高达37.5℃时,立即将安定溶液直肠注入或给口服安定,也可用安定栓剂。

  2.长期服用抗惊厥药物

  对每年发作5次以上的高热惊厥小儿、每次高热惊厥发作持续时间超过30分钟者,可长期服用抗惊厥药物,同时注意药物不良反应。

  短程安定可以预防高热惊厥再发。该药具有疗效确切、使用方便、副作用小等优点,对象是已有两次以上的高热惊厥患儿。短程安定具体用法是:每次0.4~0.5毫克/公斤体重,在首次使用8小时后再重复使用第2次,就可收到较为满意的疗效,只有个别患儿要考虑使用第3次。必须指出,对所有高热惊厥患儿来说,在口服安定同时必须使用退热药(如泰诺林或托恩口服液)以求快速降温,并积极选用抗生素以控制原发病。

  以上就是成都军盛医院对惊厥的药物的注意事项的相关介绍,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,您可以通过成都军盛医院咨询平台免费一对一交流,会有专业的医生为您解答,祝您早日康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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